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校园内各类安全事件(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安全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涉国(境)外师生事 件;校园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师生伤亡、失踪等可能引发的稳定舆情风险。
(二)事故灾难事件。包括: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溺水、交通事故;集体活动事故;供水、电、热、油、气等事故; 校园欺凌暴力、“校闹”、校园网贷及其他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及疾病、传染病等造成损害师生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四)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及其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五)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网络发送有害信息, 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六)教育考试类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 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法事件等。适用于国家级、省级教育考试,包括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考试、普通话考试、普通在校本科生学业水平考试等执行本预案。突发事件特指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
(七)教育舆情事件。包括:涉及教育系统的各类舆情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安全风险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安全风险的快速反应机 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 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控制,早解决。要把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的混乱和失控。
(四)系统联动,协同应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处置工作组要按照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深入第一线, 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部门、院(系) 系统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特别是舆情处置要准确把握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研究确定的统一口径,确保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正确引导舆论发展方向。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学校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增强保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各院(系)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加强对本预案的宣传、学习, 根据条件组织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要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风险防控的级别划定
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III级)、 一般事件(IV级)。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保卫处共同承担。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学校风险防控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求支持与帮助;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安全风险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分析研判各类安全风险信息,提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重大问题报领导小组; 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事故灾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组、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教育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7 个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的安全风险事件。
五、运行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校园安全的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风险防控的准备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信息报送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预警预报信息及发展态势进行综合预评估,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三)预警启动
按照事件发生的等级和类别,相关部门和院(系)根据各自启动相应等级的预警。在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各院(系)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 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预警响应
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 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应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采取执行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预警的变更与解除,由启动人变更与解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处置情况和学校实际宣布应急解除,并将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后期处置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参照省教育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指挥体系的职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定指挥机构和职责,确保 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尽快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二)信息保障。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建立健全并落实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送相关信息归口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三)物资保障。财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和物资储备库,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四)经费保障。财务处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和专用基金,专款专用。严格保证应对学校内部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
(五)人员保障。学校要建立各类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备队和专家库,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等领域专家和 工作人员组成。各部门、各院(系)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组建,一 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学校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必须听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
(六)培训演练保障。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工作实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完善调整。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和培训。宣传部和相关部门、院(系)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院报、校园网、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助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二)预案演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学校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相关预案的演练。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各院(系) 要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练,使师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责任与奖惩。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 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督查考核。把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作为对部门、院(系)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督导检查的深度和强度,抓住重点区域、扭住关键环节、把住高危关口,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八、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文 件,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山东现代学院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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