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流失和积压浪费,根据对高等学校的实验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材料、低值易耗品是指教学、科研等使用,不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一切物资。

(一)材料:指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掉或不能复原的物品,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和试剂等。

(二)低值品: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但能长期使用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物资。如仪表、仪器、工具、量具和一般器皿等。

(三)易耗品:指容易损坏和消耗的物品,如玻璃仪器及器皿、元件、易损零配件、劳动保护用品等。

  二、根据集中管理、资源共享、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物品。

(一)实验实训室设资产管理员对物品进行帐物管理。

(二)实验实训室每学期末填报物品使用计划(含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由实验实训室主任审核及汇总。实验实训要遵守勤俭节约的原则填报物品申领计划,杜绝虚报冒领、积压浪费。

(三)需要领取材料和低值设备人员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单,由实验指导老师领取。

(四)资产管理员要做好物品验收保管工作。要详细检查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按要求建帐。

(五)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位置固定,帐物相符。要加强物品的管理,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每个学年要全面清查一次。

  三、实验实训应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对全部物品实施技术管理。

(一)低值品执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丢失、损坏要参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实验实训人员变动时,移交人和接收人必须同时在在用物品分类明细帐上核实签字,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工作变更手续。

(二)工具类物品的管理实行以旧换新。对于需更新的工具类物品,须经实验实训主任批准后以旧换新。属于责任事故损坏或丢失的物品,须按工学院设备损坏、丢失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要组织人员定期对领用物品核对检查。每年年末将核查结果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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